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条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12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
无障碍设施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无障碍标识,并纳入周边环境或者建筑物内部的引导标识系统。
规定解读
01
什么是无障碍标识系统?
公共环境空间的标识导向系统是所有公民参与环境活动时安全便捷地获取环境信息、线路导向、设施位置的重要媒介。无障碍标识系统是该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其设计的合理与否体现了国家无障碍建设的水平。
无障碍标识系统是供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使用的无障碍设施的标志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这些标识通常是国际化的,以确保在全球范围内具有一致性。
02
无障碍标识系统有哪些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中,将无障碍标志系统分为以下三类:
(1)通用的无障碍标志

(2)无障碍设施标志牌

(3)带指示方向的无障碍设施标志牌

03
无障碍标识设置有哪些要求?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无障碍指南》规定:
1)采用国际通用标识,并在需要时采用引导箭头和文字说明;
2)《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系列解读之无障碍标识系统标识应安装在轮椅使用者和视障者都容易看到的位置,且应从站立和坐位(如坐在轮椅上)的视觉角度不应被其他任何方式遮挡;
3)使用无眩光表面;
4)文字和标识的颜色应考虑环境的阅读距离、照明亮度,主体颜色与背景的对比关系等进行设计,建议使用单色背景,例如当标志牌为白色衬底时,边框和轮椅为黑色,标志牌为黑色衬底时,边框和轮椅为白色,电子屏幕应避免使用蓝色、绿色和紫色作为信息标识的背景,以防止由于人角膜变化引起视觉上的背景混淆;
5)标识上字体字符宽高比范围为1:6至1:10,字符的宽高比范围为3 :5到1:1;
6)通道地面上的向导标识应结合采用颜色、质地和常用安装地点/位置,对使用者进行引导;
7)建议使用可修改或活动的标识,方便调节字体、字号、颜色及对比度,同时也易于更改标识内容;
8)在视障者有需求时,应能够提供盲文字符引导(或者语音引导),且应设置在盲道可达的地点;如果场所不提供盲道,应设置在平坦宽敞的地方,并且不应被其他任何方式遮挡。

04
无障碍标识设计应当符合哪些标准?
2021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中规定:






